为认真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和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测试对象(名单见附件) 二、时间及地点 1.测试时间:2016年5月14日(周六) 2.测试地点:丹徒区教师发展中心 三、测试方法 说课: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,在规定的时间(60分钟)内,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,进行说课(10分钟)。 四、测试内容 1.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范围:《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》(苏少版)大、中、小班上学期教材。 2.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范围:本学科二—六年级上学期教材(以我区统一使用教材版本为准)。 3.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范围:本学科七、八、九年级上学期教材(以我区统一使用教材版本为准)。 五、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1.参试人员于5月10—11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(联系人:杨建军13852984906)领取准考证(自带2寸照片一张,领准考证时现场粘贴),交测试费120元/人。 2.参试人员须持准考证、本人身份证于5月14日7:20前到达考试地点参加测试。 3.参试人员须自备教材,自备钢笔、圆珠笔等必要的考试工具,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进入备课室。 4.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5月下旬公布于丹徒教育信息网。 附件:《2016年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》 丹徒区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 作者:人事科 文章来源: 丹徒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:2016-05-05
